单位介绍:
高层次人才引进
(1)基本待遇
人才类型 | 具体标准(单位:元) |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实验室建设费 | |
领军人才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学科带头人 | 150万 | 80万 | 300万 |
学术骨干 | 100万 | 50万 | / |
A类博士 | 50万 | 15万 | / |
B类博士 | 40万 | 12万 | / |
备注: 1. 博士研究生引进解决事业编制;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可申请以合同制方式安排工作;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延长2年。若不需要安置配偶,增加安家费5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的,每人增加安家费5万元。 3. 毕业于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5万元。 4.学校原则上为引进人员提供过渡房租住,按学校规定交纳租金。学校给予2年租房补贴,共计2万元。 5. 学校根据《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对引进博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A、B两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引进待遇。A类博士指综合评价计分大于等于6分小于等于10分;B类博士指综合评价计分大于等于3分小于6分。 6. 科技成果特别突出者(指综合评价计分分值大于10分),博士安家费分别追加10万元。应届博士考核其博士阶段取得的业绩成果,非应届博士只考核其近5年取得的业绩成果;极特殊人才引进待遇问题(含综合评价计分小于3分的)报党委会审定。 7. 以青年学术团队引进的,科研启动经费每人增加5万元。 8. 衡阳市人才引进待遇根据衡阳市2024年相关政策执行。 |
单位地址: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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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高等教育单位
教育
10000人以上
何容珠
0734-34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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