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教师资人才引进服务协议
(北京优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院校版)
甲 方: 北京优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10-52413972
手 机: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411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 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作为乙方在北京的实习培训基地管理中心,全面负责落实乙方学生在京的培训实践及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参与培训实践学生要求:
1.来京参加培训实践学生共____名,其中男生____名,女生____名;
2.培训实践期限:____年__ 月 __ 日 至 ____年__ 月__日;
3.乙方所输送的参与培训实践学生(以下简称实习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实习生需经甲方面试;
2) 在开始培训实践前到指定医院体检,取得健康证明(费用自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职业要求和标准,对实习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
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参与培训实习的人员。
2.甲方组织召开“学生培训实习见面会”,为实习生与接收方搭建双向选择平台。暂未确定实习单位者,由甲方负责安排住宿,直至确定接收单位(在此期间住宿免费,餐费自理)。
3.甲方保证实习生享有待遇与宣传相符,如有不实,且违背学生意愿的,由甲方负责重新安置。;
4.实习生培训实践期间,生活补助由甲方负责发放。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接收方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由甲方负责监督执行。
5.实习生培训实践期间,如无擅自离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甲方不得扣发实习生生活补助;
6.甲方为实习生办理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若因未办理保险导致相关本应得到保险赔偿的事故无法得到合理赔偿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结合有关规定与接收方负责协调处理;
7.甲方每月组织实习生到公司进行集中培训,辅助学生对本月工作及生活进行总结。并在每季度末以书面与照片形式制作报告书,利用网络传输给乙方(此部分培训为免费)如实习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提供书面申请。
注:实习生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培训守则》,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终止免费培训资格。
8.培训实践期未满而甲方合作单位无故辞退实习生的,甲方负责协调。协调未果,则甲方负责另行安排培训实践单位。
9.实习生在参与培训实践期间,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二十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中止实习的确认书,经甲方备案、与幼儿园协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实习生离职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培训实践结束后,甲方应作为唯一的实习生在京实习鉴定的出具方。
11.甲方在实习生参与培训实践期间至少安排并接待两次乙方负责人的到访及考察。
12.培训实践期内,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赔偿违约金500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解约人数而定。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参与培训实践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2.乙方组织所有的实习生及实习生监护人(家长)开展沟通会,包括介绍培训实践目的、岗位、工作方式、待遇、期限等。参加培训实践的学生与乙方签订《学校、学生、家长实习管理协议书》。
3.乙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到达,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需由乙方确认,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培训实践活动。
4.实习生从面试到体检、签订协议、报到的整个过程中,乙方需指定一名教师全权负责实习生管理并配合甲方工作直至实习生进入接收单位工作。
5.在培训实践期间,乙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让学生安心实践,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
6.培训实践期间学生发生工伤或危害他人(包括未成年人)等事故,乙方需主动协助甲方处理;
7.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终止培训实践资格,并由乙方负责带回,自培训实践终止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 实习生严重违反接收单位培训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2) 实习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接收单位及他人(包括未成年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 实习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 实习生体检不合格或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甲方如实说明或隐瞒的。
5) 实习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6) 实习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相关劳动的。
7) 实习生无故离职,甲方有权终止发放实习生生活补助,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关处罚,行文通告处理结果。并有责任暂缓或扣发实习生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四、实习生生活补助及发放
1.实习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______元。
2.甲方将在每个月18号之前,将上月生活补助转入实习生指定银行卡。
五、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20_____年 月 日 20______年 月 日
附: 学生实习鉴定表,学生就业协议标准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