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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3-08-10 11:59 来源: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点击次数:2414


学院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院):

为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学院23届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帮扶类别

重点聚焦学院2023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精准帮扶。

二、帮扶要求

1、摸清情况。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数据导出”栏目下载“本校本系困难毕业生群体名单",摸清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建立台账和联系卡。为每位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单独建立就业帮扶台账见附件1),全面落实就业帮扶责任,对每名帮扶对象制定就业帮扶联系卡(附件2),做到信息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3、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各系分院负责人、专业主任及教师、辅导员要与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结对,进行“一对一 ”精准帮扶,开展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的跟踪指导和服务。

4、落实教育厅“333”就业帮扶行动。针对每一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职业生涯规划、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确保每一名困难毕业生都得到有效帮助。

5、强化帮扶工作绩效考核。各系(分院)需将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在831日前,各系分院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系分院及时在国库中统计2023届困难毕业生人数及毕业去向落实情况。

22023729日上午1000前,将本系分院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附件1,需Exce1电子版)、就业帮扶联系卡(附件2)报送就业指导处。

  1. 此后至831日至,每周五需及时更新上报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台账(附件1)。

  2. 就业指导处联系人:张蕾


附件:1.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2.就业帮扶联系卡





学院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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