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省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10-20 点击次数:55067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评审的通知》要求,经单位自愿申报、省级评审的程序,现将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省级评审结果及拟向教育部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映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政编码:150001),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电子信箱:hljbys@163.com
联系电话:0451-53621615
附件: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省级评审结果及拟向教育部推荐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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