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认证指南
2024-06-28 点击次数:10591
学位认证指南
受理范围:
2008年9月之前获得的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授予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证书,以及未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军队院校学位证书,可在线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即《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办理时限:
自材料受理后18个工作日(高校寒暑假期间受理时限可能会延长)
*可在学信网查询认证进度
注意事项:
*只为学位获得者本人提供认证服务。
*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如需多次使用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告。
*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的,将被列入失信行为名单。
*申请材料需上传电子版原件,且边框完整、证书内容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学位证书:
2. 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
(1)毕业时间在2002年后(含)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同时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在线验证报告)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以及毕业时间在2002年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学位证书无需提供此项。
3.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国(境)外户籍人士请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等。
(二)补充材料:
如出现以下情况,请根据个人实际补充提供如下材料:
1.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无法提交学位证书的:
需提交由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位层级、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获学位年份、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并说明原证书已遗失作废。
2. 学位证书与身份证件中姓名不符:
(1)如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姓名不符,请提供户口本变更页;
(2)如学校存档信息有误导致姓名不符,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档案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或提供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证书上姓名与学校存档信息不符的说明”。
3. 学位证书与身份证件中出生日期不符:
(1)如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2)如学校存档信息有误导致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档案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或提供学位授予单位学籍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证书上出生日期与学校存档信息不符的说明”。
4. 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等申请认证,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主修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办理流程:
1. 网上提交申请(注册账号/登录)
2. 填写个人学位认证信息
3. 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
4. 查询认证进度(时限:材料审核合格后18个工作日内)
5. 审核完成后生成电子认证报告(申请人按需查验、下载、打印)
联系方式:
黑龙江服务专线:0451-82280922 服务邮箱:xlrzlj@163.com
学信网客服热线:010-6741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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