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大庆市第三医院拟招聘编制外合同用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护士15名。
二、用工形式
编制外合同用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9日后出生),身高1.60米以上。符合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护理倒班工作;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纹身,无不诚信记录,无犯罪嫌疑或前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共事能力。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专业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具有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四、岗位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2080元/月(税前),缴纳五险,享有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解除试用期后,按照岗位享受医院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7日(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二)报名地点:大庆市第三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机关楼三楼307室),联系电话:0459-8897011
(三)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护士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寸免冠照片1张。
六、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七、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体检
公示期无异议者进行体检,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医院与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2.本公告由大庆市第三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