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8人·应往届生·大专及以上】2024年各省公务员联考招录公告,3月16日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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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1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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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福建省招录4543人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要求

报考专门职位、2024年应届生岗位等的资格条件可查询《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三)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

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1月19日24: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1月9日9:00至1月15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笔试确认

1月17日9:00至1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3月13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3月16日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6:30《申论》;

3月17日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考录网或相关网站上公布。

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计算比例执行。

(五)其他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公告链接:

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ews/bulletin2024

山西省招录4936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规定和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是指符合职位要求学习经历,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底前取得。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职位要求、政策解释、考录规则、说明事项等内容。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省、市法院检察院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可在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5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2024年1月8日至1月14日,每天下午17:00左右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一次各职位报名情况。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1月15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16日0: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考要求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相应减少招录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计划录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报考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和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考人数需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相应减少招录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如计划录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4:00至1月24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4:00至1月24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4年1月25日12: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1月1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六)减免考试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见《报考指南》)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的职位,其笔试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以及《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16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17日  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为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由考生就近自主选择。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15日左右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

1.拟面试人选确定

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等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市法院检察院分别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省直招录机关和省法院检察院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由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表》规定的体检考察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向上取整)。如出现进入体检考察范围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录机关择优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和省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应急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部分省直机关职位实行差额体检考察。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审批录用

省直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应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

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六、补充录用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补充录用工作,对本年度招录过程中已出现的空缺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附件:

1.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

3.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

4.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6.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表

公告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4gwy/202401/t20240105_9477786.s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录7639人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8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8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8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其中,报考人员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全日制毕业生的,生源地或户籍还须为广西。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4年1月7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网址:www.gxpta.com.cn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月8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8日8: 00至1月19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4年1月8日8: 00至1月17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月8日8:00至1月20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1月1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9.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4年1月22日8:00至1月22日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4年1月22日8:00至1月22日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确认交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12日8:00至4月21日8:0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笔试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论科目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有关招录机关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可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级以上相关职位的招录机关(以下称“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具体实施。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单独发布招录工作简章且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公共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实施机关具体实施。公共面试按照分类分级原则,面试试题分为3类,《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职位(以下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的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单独发布招录工作简章且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专业面试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以上招录机关实施。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2日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应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自治区招录机关的录用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录用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级以上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含C证放宽地区)新招录的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所报考的法院、检察院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级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录机关的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进行补充录用,具体要求以补充录用公告内容为准。

(三)有关工作安排。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调整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公告链接:

http://www.gxpta.com.cn/sy/xwgg/t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