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ccm.cn)。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 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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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dpta.cdrsigc.com)。来源:央音就业直通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