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或学校人事处邮箱(rsc@nwnu.edu.cn)。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月至10月。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职称等信息。
(三)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3年1月至10月。
1.考核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3年12月1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六)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