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绥化市
  • 发布日期:2020-11-30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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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绥化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由绥化市人民政府组建、省司法厅批准登记设立的绥化地区唯一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3名(聘用制)

二、岗位职责
负责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对仲裁庭、当事人的服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热爱仲裁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文字录入水平;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含C证)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我委报名邮箱shzcw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仲裁秘书+姓名”;
2、所投个人简历包含以下内容:本人近照、个人基本情况、自我介绍、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毕业证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7日;
4、联系人:周玥,联系电话:0455-8385161     13163595661 ;
5、我委收到投递邮件后统一整理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我们会另行通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对于暂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有疑问,请拨打上方联系电话咨询。

五、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不含培训期),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缴纳“三险一金”, 工资待遇按照绥化仲裁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绥化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